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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富寧縣發布加強一般固體廢物和危險廢物規范化環境管理告知書 |
| 來源:富寧縣人民政府 時間:2025/3/11 |
3月5日,富寧縣人民政府發布關于加強一般固體廢物和危險廢物規范化環境管理的告知書。
內容指出,建立一般固體廢物管理臺賬。產廢單位和利用處置單位要嚴格按照《一般工業固體廢物管理臺賬制定指南(試行)》(生態環境部公告2021年第82號)要求建立分類管理臺賬,如實規范記錄一般固體廢物的種類、數量、流向、貯存、利用及處置等信息,并對臺賬記錄信息的真實性、完整性和規范性負責。臺賬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實現固體廢物處置可追溯、可查詢。
鼓勵一般固體廢物年產生量100噸及以上的單位,通過國家固廢系統報送月報臺賬。
落實跨省轉移備案制度?缡∞D移一般固廢進行利用處置的,需在生態環境部門逐級辦理跨省轉移備案手續;跨省接收一般固體廢物的,應定期向生態環境部門報送一般固體廢物接收、利用處置等信息。
落實申報登記制度。危險廢物實行年報、季報、月報制度。產廢單位和危險廢物經營單位每年1月31日前通過國家固廢系統報送上年度年報。重點監管單位(年產廢100噸以上)每月通過國家固廢系統報送月報。簡化管理單位(年產廢10噸以上)每季度通過國家固廢系統報送季報。危險廢物經營單位每月通過國家固廢系統報送經營月報。如實申報危險廢物產生的種類、數量、流向、貯存、利用及處置等信息。
落實固體廢物無害化處置。將固體廢物納入排污許可制度管理。按照“誰污染、誰負責”“誰產廢、誰治理”原則,從源頭上減少固體廢物的產生量,過程中盡量實施固體廢物的資源化利用,末端實施固體廢物安全處置。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非法堆放、轉移、傾倒固體廢物。
全文如下:
關于加強一般固體廢物和危險廢物規范化環境管理的告知書
各相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規范固體廢物管理,加快提升固體廢物環境管理能力和水平,現將有關事項告知如下:
一、履行固體廢物管理法定義務
(一)一般固體廢物管理要求
一是禁止向生活垃圾收集設施中投放工業固體廢物。
二是建立一般固體廢物管理臺賬。產廢單位和利用處置單位要嚴格按照《一般工業固體廢物管理臺賬制定指南(試行)》(生態環境部公告2021年第82號)要求建立分類管理臺賬,如實規范記錄一般固體廢物的種類、數量、流向、貯存、利用及處置等信息,并對臺賬記錄信息的真實性、完整性和規范性負責。臺賬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實現固體廢物處置可追溯、可查詢。
三是落實申報登記制度。一般固體廢物實行年報制度,相關單位每年3月31日前通過全國固體廢物管理信息系統(以下簡稱國家固廢系統)(https://gfmh.meescc.cn/solidPortal/#/)報送上年度年報,如實申報一般固體廢物產生的種類、數量、流向、貯存、利用及處置等情況。鼓勵一般固體廢物年產生量100噸及以上的單位,通過國家固廢系統報送月報臺賬。
四是落實貯存設施管理要求。嚴格按照《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標準》(GB 18599-2020)等有關要求,建設一般固體廢物貯存設施,落實防滲漏、防雨淋及防揚塵等環境保護分類監管要求。按照《環境保護圖形標志—固體廢物貯存(處置)場》(GB 15562.2-1995)和《環境保護圖形標志—固體廢物貯存(處置)場》(GB 15562.2-1995)(修改單)等要求設置圖形標志,貯存容積應滿足實際產廢需求。
五是落實跨省轉移備案制度?缡∞D移一般固廢進行利用處置的,需在生態環境部門逐級辦理跨省轉移備案手續;跨省接收一般固體廢物的,應定期向生態環境部門報送一般固體廢物接收、利用處置等信息。
(二)危險廢物管理要求
一是建立健全污染環境防治責任制度。建立負責人明確,責任清晰的責任制度;負責人要熟悉危險廢物管理相關法規、制度、標準、規范,制定的制度得到落實。執行危險廢物污染防治責任信息公開制度,在顯著位置張貼危險廢物防治責任信息。
二是建立完善標識制度。嚴格按照《危險廢物識別標志設置技術規范》(HJ 1276—2022)等要求設置危險廢物識別標志。全面統一危險廢物電子標簽標志二維碼,2024年1月1日起,危險廢物環境重點監管單位應通過國家固廢系統生成并領取危險廢物電子標簽標志二維碼。危險廢物的容器、包裝物,貯存、利用和處置危險廢物的設施、場所必須設置危險廢物識別標志。鼓勵其他危險廢物產生單位應用電子標簽。鼓勵持有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的單位為危險廢物產生單位提供延伸服務,協助其生成并領取電子標簽等。
三是建立管理計劃制度。相關單位每年1月31日通過國家固廢系統制定危險廢物管理計劃,包括減少危險廢物產生量和危害性的措施,以及危險廢物貯存、利用、處置措施。內容發生變更時及時變更相關備案內容,如產生的廢物種類、委托處置單位信息等發生變化,應及時申請修改。
四是落實申報登記制度。危險廢物實行年報、季報、月報制度。產廢單位和危險廢物經營單位每年1月31日前通過國家固廢系統報送上年度年報。重點監管單位(年產廢100噸以上)每月通過國家固廢系統報送月報。簡化管理單位(年產廢10噸以上)每季度通過國家固廢系統報送季報。危險廢物經營單位每月通過國家固廢系統報送經營月報。如實申報危險廢物產生的種類、數量、流向、貯存、利用及處置等信息。
五是落實源頭分類制度。危險廢物按種類分別存放,且不同類廢物間有明顯的間隔,符合相關貯存管理要求。
六是落實臺賬管理制度。按照《危險廢物管理計劃和管理臺賬制定技術導則》(HJ 1259—2022)等要求建立危險廢物管理臺賬,如實和規范記錄危險廢物產生種類、數量、流向、貯存、利用及處置等信息,并對臺賬記錄信息真實性、完整性和規范性負責。臺賬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實現危險廢物處置可追溯、可查詢。2024年1月1日起,危險廢物環境重點監管單位應按國家關于制定危險廢物電子管理臺賬的要求,通過國家固廢系統建立電子管理臺賬。鼓勵其他危險廢物產生單位應用電子管理臺賬。鼓勵持有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的單位為危險廢物產生單位提供延伸服務,協助其建立電子管理臺賬等。
七是落實貯存設施管理要求。按照《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 18597—2023)的有關要求,建設危險廢物貯存設施,落實防滲漏、防雨淋及防揚塵等環境保護分類監管要求。
八是落實轉移聯單制度。通過國家固廢系統寫危險廢物轉移申請,將產生的危險廢物全部提供或委托給有相應資質的單位進行利用、處置,按照《危險廢物轉移聯單管理辦法》(部令 第23號)有關規定,如實填寫轉移電子聯單。全面實行全國統一編號的危險廢物電子轉移聯單。
九是規范轉移跟蹤。2024年1月1日起,轉移危險廢物的單位,應使用國家固廢系統及其APP等實時記錄轉移軌跡;采用其他方式的,應確保實時轉移軌跡與國家固廢系統實時對接。轉移的危險廢物包裝容器具有電子標簽的,應與電子轉移聯單關聯。鼓勵持證單位在自有危險廢物運輸車輛安裝車載衛星定位、視頻監控等設備。
十是落實危險廢物經營單位記錄和報告制度。危險廢物經營單位應如實記載危險廢物收集貯存處置情況、內部檢查情況、設施運行及環境監測情況、人員培訓情況。
十一是落實跨省轉移備案制度。跨省轉移危險廢物進行利用處置的,需在生態環境部門逐級辦理跨省轉移備案手續,取得云南省生態環境廳關于危險廢物跨省轉移審查意見后方可轉移。
十二是落實環境應急預案備案制度。依法制定意外事故的環境污染防范措施和應急預案,有意外事故應急預案(綜合性應急預案有危險廢物相關篇章或有危險廢物專門應急預案)。向生態環境部門備案。按照預案儲備充足的應急物資。按照預案要求定期組織應急演練。
(三)其他管理要求
一是落實固體廢物產生者責任制度。建立健全工業固體廢物產生、收集、貯存、運輸、利用、處置全過程的污染環境防治責任制度;工業固體廢物產生單位應當依法實施清潔生產審核。
二是落實固體廢物無害化處置。將固體廢物納入排污許可制度管理。按照“誰污染、誰負責”“誰產廢、誰治理”原則,從源頭上減少固體廢物的產生量,過程中盡量實施固體廢物的資源化利用,末端實施固體廢物安全處置。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非法堆放、轉移、傾倒固體廢物。
三是落實委托核實制度。產生單位委托他人運輸、利用、處置工業固體廢物時,要對受托方的經營范圍、證照信息、工藝設施、環評文件等方面核實其是否具備相應的主體資格和技術能力,依法簽訂書面合同,在合同中約定污染防治要求;受托方應當將運輸、利用、處置情況告知產生單位,形成“委托人核實—雙方締約—受托人履約—反饋委托人”的閉環管理。
二、承擔的法律責任
各相關單位必須高度重視,自覺履行義務,按照規定落實好固體廢物管理要求。如不按要求執行,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二條、第一百一十二條、第一百一十三條等和《關于辦理環境污染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16〕29號)規定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1.產生、收集、貯存、運輸、利用、處置固體廢物的單位未依法及時公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信息的;產生工業固體廢物的單位未建立固體廢物管理臺賬并如實記錄的,處五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2.轉移固體廢物出省、自治區、直轄市行政區域貯存、處置未經批準的;轉移固體廢物出省、自治區、直轄市行政區域利用未報備案的;產生工業固體廢物的單位違反本法規定委托他人運輸、利用、處置工業固體廢物的;貯存工業固體廢物未采取符合國家環境保護標準的防護措施的;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違反固體廢物管理其他要求,污染環境、破壞生態的,處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
3.擅自傾倒、堆放、丟棄、遺撒工業固體廢物,或者未采取相應防范措施,造成工業固體廢物揚散、流失、滲漏或者其他環境污染的,處所需處置費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所需處置費用不足十萬元的,按十萬元計算。
4.未按照規定設置危險廢物識別標志的;未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制定危險廢物管理計劃或者申報危險廢物有關資料的;未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填寫、運行危險廢物轉移聯單或者未經批準擅自轉移危險廢物的;未按照國家環境保護標準貯存、利用、處置危險廢物或者將危險廢物混入非危險廢物中貯存的;未經安全性處置,混合收集、貯存、運輸、處置具有不相容性質的危險廢物的;將危險廢物與旅客在同一運輸工具上載運的;未經消除污染處理,將收集、貯存、運輸、處置危險廢物的場所、設施、設備和容器、包裝物及其他物品轉作他用的;未制定危險廢物意外事故防范措施和應急預案的;未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建立危險廢物管理臺賬并如實記錄的,處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
5.擅自傾倒、堆放危險廢物的;將危險廢物提供或者委托給無許可證的單位或者其他生產經營者從事經營活動的;未采取相應防范措施,造成危險廢物揚散、流失、滲漏或者其他環境污染的;在運輸過程中沿途丟棄、遺撒危險廢物的,處所需處置費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所需處置費用不足二十萬元的,按二十萬元計算。
6.危險廢物產生者未按照規定處置其產生的危險廢物被責令改正后拒不改正的,由生態環境主管部門組織代為處置,處置費用由危險廢物產生者承擔;拒不承擔代為處置費用的,處代為處置費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7.非法排放、傾倒、處置危險廢物三噸以上的,應當認定為“嚴重污染環境”。明知他人無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向其提供或者委托其收集、貯存、利用、處置危險廢物,嚴重污染環境的,以共同犯罪論處。無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從事收集、貯存、利用、處置危險廢物經營活動,嚴重污染環境的,按照污染環境罪定罪處罰;同時構成非法經營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三、固體廢物處置單位名單
全省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處置和危險廢物經營單位名單可從云南省生態環境廳門戶網站(https://sthjt.yn.gov.cn/ghgl/)“信息公開”—“固化管理”中查詢。云南省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持證情況
特此告知。
文山州生態環境局富寧分局
2025年3月5日 |
| 責任編輯:my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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