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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達國家應為發展中國家強制上網電價補貼提供資金 |
| 時間:2010/6/12 |
在聯合國2010年第二輪氣候變化談判于德國波恩舉行期間,世界風能協會秘書長斯特凡·格森格接受新華社記者專訪時說,一些發展中國家正對可再生能源電力實施強制上網電價補貼制度,為幫助它們發展可再生能源產業,發達國家應當承擔發展中國家實施這種強制上網電價補貼所需的部分經濟成本。
強制上網電價補貼是一種價格政策,它通過立法,要求電網運營商與采用可再生能源發電的企業、家庭、個人簽訂長期發電合同,同時對所產生的電力進行價格補貼,確保電網及時接納可再生能源電力,使發電企業、家庭和個人獲得穩定收益,推動可再生能源技術發展和普及。
“強制上網電價補貼已被世界很多國家證明是促進可再生能源產業發展的有效辦法,但發展中國家通常缺乏足夠資金來實施該辦法,”格森格說,“應當從發達國家承諾的援助資金中拿出一部分錢來交給發展中國家政府,使它們也能建立一個全國性的基金來補貼可再生能源發電高于傳統能源發電的成本差額。”
他說:“德國就是這個領域的好例子,它通過實施強制上網電價補貼,有效促進本國風能、太陽能發電產業的發展,不過補貼的成本需要全德國消費者分攤。”“我們建議成立一個‘全球強制上網電價補貼項目’來幫助發展中國家實現有關規劃,”格森格說。
格森格還認為,發展可再生能源對各國來說都將是一個多贏局面,逐步采用可再生能源是應對全球氣候變化的一個長期解決方案,并且有助于國家保持經濟技術優勢,這將是未來發展的趨勢之一。
他說:“我從事可再生能源工作已有12年。我剛進入這個領域時,家人和朋友都不看好我從事的行業,當時這個領域只有為數不多的小公司。12年過去了,現在這個領域已不乏世界級大企業,我的大部分家人和朋友也都認可了我的職業,并認為它代表了未來。”
對于可再生能源領域可能出現的商業競爭,格森格說,隨著可再生能源技術在全球發展,一些商業機構間肯定會有競爭,但與競爭相比,合作與發展還是該領域的主流,只要能建立起一個公平的市場,競爭只會促進效率提高并降低成本。
他還呼吁各國根據自身情況在更大范圍內逐步接納、開發可再生能源,促進本國的未來發展。
為期12天的聯合國2010年第二輪氣候變化談判5月31日在德國波恩啟動,182個國家和地區的約4500名各界代表與會。這是去年年底哥本哈根會議后,聯合國氣候談判各方首次展開實質性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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