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國家發改委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取締鼓勵高耗能產業發展的優惠政策。三天前,財政部也宣布中國對資源性產品將“寬進嚴出”。6月1日起,142項出口商品將被加征出口關稅;209項包括資源性產品和日用品在內的進口商品將暫時征收較低的進口關稅。
2003年以來,國家針對鋼鐵、電解鋁、水泥等高耗能產業出臺了一系列調控措施,要求這些產業進行結構調整,避免盲目擴張。但這些措施并沒有阻擋高耗能產業的擴張步伐。
最新統計顯示,2007年一季度高耗能行業平均增速為20.6%。與此相應,電力等行業增長14.5%,能源產量總體增長12.1%。
高耗能產業的盲目擴張除了加劇能源緊張和帶來環境污染之外,還會導致巨大的產能過剩。2005年,國內鋼鐵總產能為4.7億噸,只生產了3.7億噸,產能過剩1億噸,此后,各地鋼廠依然在不斷擴建。到2010年預計總產能將達6億噸以上。
國家政策接二連三受阻,與高耗能項目的產業屬性有關。高耗能項目屬于資本密集型產業,項目一旦投產,退出的成本非常高昂。
而這些項目的投資主體大多是國有企業,它們往往能獲得各級政府的呵護。2006年9月國家發改委規定禁止各地對高耗能企業實行優惠電價。一年下來,國家發改委發現,至今還有14個省(市)給高耗能企業提供“優惠電”。
盲目擴張導致長期損失單純從企業發展的眼光來看,高耗能產業的迅速擴張并不值得大驚小怪。畢竟這是企業根據市場需求而自發采取的逐利行為,但就中國資源稀缺和環境日益惡化的現實而言,高耗能產業的擴張非常盲目。
中國經濟發展的確需要高耗能產業。如果中國要在2020年成為中等收入國家,大約3億人口將進入城市,這意味著目前的基礎設施建設和房地產開發的熱潮并不會輕易平息,這將耗費大量的水泥和鋼鐵。這一進程目前確實在加速,2006年中國GDP僅占世界總量的5.5%左右,而國內鋼材消費量卻占世界鋼材總消耗的近30%,水泥消費量大約占世界水泥總消耗量的54%。
但這不是高耗能產業迅速擴張的全部,還包括高耗能產品的大規模出口以及由此帶來的國際價格下降。
比較典型的例子是焦炭。受國際焦炭價格上揚的刺激,2001年至2005年間,山西焦炭增加了近8000萬噸的產能,總產能達到1.5億噸左右。2005年,中國的焦炭產能達到3億噸,而國內需求量僅為1.85億噸。至此,嚴重的產能過剩已經形成。中國焦炭的大量出口使國際焦炭價格從2005年5月開始,一路下滑,從最高的每噸450美元跌到2006年3月份的每噸116美元左右。這種出口“過度”事實上是把后代應當享有的資源拿來補貼外國人當前的消費,將對中國造成長期損失。
提高資源價格勢在必行
高耗能產業迅速膨脹的另一個原因在于中國過低的資源價格。
為了實現經濟增長和保持社會穩定,政府長期以來通過降低資源稅和控制價格變動(尤其是價格上漲),人為地壓低資源價格。低價格增強了中國產品的競爭力,同時也鼓勵了資源的過度消費。
2006年中國共出口鋼材4300.7萬噸,比上年增長109.6%。鋼鐵是高耗能產業,如果鋼的出口能反映出本國的資源稀缺性,并且在環境影響可控的情況下還能盈利,當然有利于中國。然而,低資源價格和忽視環境治理使鋼鐵的出口“過度”,并導致鋼鐵工業“過度”擴張。
除了資源價格,發達國家的高耗能產業不敵中國的高耗能產業的另一原因是它們面臨的巨大的環境成本。高耗能、高污染企業除了必須支付高額的環境治理費用之外,還常常面臨因環境污染而被懲罰的威脅。在這一點上,中國企業(尤其是國有企業)優勢明顯。國家發改委和國家環保總局經常因環保問題叫停一些項目,但是不久,這些項目經過整改就會重新上馬。
那么,政府如何才能采取措施來讓中國高耗能產業“適度”發展呢?以往當高耗能產業過“熱”時,政府的通常做法是簡單地叫停,如停建某個鋼鐵項目,或者不批項目。
4月29日,國家發改委發布通知要求嚴把鋼鐵、電解鋁等產能過剩行業,特別是新上高耗能項目的投資關,防止投資反彈和盲目投資。這種做法雖然簡單有效,但無法做到“適度”,因為很難知道多少才是“適度”,而且,叫停是一種高成本的做法。
讓高耗能企業“適度”發展,市場的“無形之手”比政府的“有形之手”會更有效。中國需要在今天的資源利用和明天的環境保護之間做出選擇。這一選擇應該盡量依*市場的力量,同時給予強有力的政策支持。為了形成有效的市場,實現各種資源的優化配置,關鍵是讓價格真實地反映供需關系從而能夠引導適度的投資。當然,價格也必須真實反映資源成本和環境成本。
不過,提高資源價格是一把“雙刃劍”。保證滿足貧困人口的基本能源需求既是政府必須承擔的責任,也是必須面對的挑戰。
誰投資誰負責
遏制高能耗產業擴張的另一個關鍵是,要讓投資者為自己的決策負責。當投資者的身份是民資或外資時,它們在投資決策上,尤其是資本密集型的高耗能項目,往往萬分謹慎。2003年至2006年間的這一輪因電力短缺而引起的電力投資狂潮中,電力發電裝機在5年內幾乎翻倍,盡管當時也對民資和外資放開,但對前景并不看好的民資和外資基本上不參與,甚至變向退出。
高耗能產業的投資主體目前仍然是國營企業。國企的高度集中是高耗能產業許多根本性問題的根源。通常如果沒有政府的準確預測和規劃的約束,國企“以大為先”的經營特性往往可能造成產能大量過剩。而國企高度集中也會擠壓民營企業與外資的生存空間,并減緩行業體制改革進程,最終導致行業效率難以提高。
當一個行業投資過度時,政府通常的做法是叫停。對于資本密集型的投資項目,叫停將使投資者(主要是國家)蒙受重大經濟損失。如果沒有叫停,產能過剩也會造成企業效益下降。問題在于,如果投資方是國有企業,其絕大部分資金來自國有銀行,損失是國家的,這往往成為國有企業的一道護身符。最終就是,企業實在不行了,可以找政府。
因此,必須讓更多負責任的投資者進入高能耗產業,但是如何鼓勵這些企業參與是一大難題。不過,政府可以通過限制國有投資來鼓勵民資和外資進入;實行國營民營聯合經營;還可以通過上市、出售給民資或外資等辦法使國有資產私有化。
自己夠用,不賣別人
但提高能源價格、引進新投資者這些都屬于長期措施,不能迅速見效。短期而言,政府應當先制定一個簡單可行的調控政策。這個政策可以通俗地概括為:“自己夠用,不賣別人。”
這樣,規模控制就比較簡單,只需要盡快落實限制高耗能產品出口的各項政策,尤其是取消出口退稅政策。這樣的調控,政府的“有形之手”是可以比較有把握做得到的。
2006年,為控制高耗能、高污染、低附加值資源性產品出口,國家兩次調整鋼坯等初級鋼鐵產品的出口關稅,但鋼坯出口仍然增長了27.9%,這說明加收較低的出口關稅不可能實現調控的目標。如果取消出口退稅政策仍不能解決問題,就必須運用更有效的稅費措施。財政部近日對資源性產品采取的“寬進嚴出”政策有這樣的趨勢。
控制高耗能行業的迅速擴張還需要一系列配套改革:首要就是加快資源市場和價格的整體改革,關鍵是讓資源價格能真實地反映供求關系,以引導適度投資;其次,規范地方政府參與或影響高耗能行業的投資行為,對于不符合產業政策的項目要堅決淘汰;再次,加大監測和執法力度,制定和完善科學、完整、統一的節能減排指標體系、監測體系和考核體系,嚴格實行問責制。(作者為廈門大學中國能源經濟研究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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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改委要求取締鼓勵高耗能行業發展的違規政策
為遏制高耗能行業再度盲目擴張,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下發緊急通知,要求各地一律不得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自行制定出臺鼓勵高耗能行業發展的優惠政策,已經出臺的要堅決廢止。
國家發改委明確要求,在招商引資活動中,凡自行制定的不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產業政策的優惠政策措施,一律廢止。
發改委有關負責人表示,遏制高耗能行業再度盲目擴張,是完成“十一五”節能減排目標的重要保證之一,需常抓不懈。將會同有關部門,對各地清理違規出臺的各項優惠政策、糾正違規建設高耗能項目情況進行跟蹤檢查。
自2003年對鋼鐵、電解鋁、水泥行業實施宏觀調控以來,高耗能行業盲目發展的勢頭一度得到遏制。但今年以來,國內能源供應特別是電力供需矛盾總體緩解,高耗能行業又在一些地區盲目擴張,一些地方還違規出臺了鼓勵高耗能行業發展的優惠政策,致使一季度大多數高耗能產品產量增幅都在20%以上。
通知還要求,從嚴控制新建高耗能項目。嚴把鋼鐵、電解鋁、銅冶煉、鐵合金、電石、焦炭、水泥、煤炭、電力等行業新上高耗能項目投資關,嚴格執行投資項目的節能評估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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