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眾議院28日通過一項法案,規定到2010年前在加拿大出售的汽油中含有5%乙醇,到2012年前在該國出售的柴油中有2%來自于可再生資源。
綜合外電5月29日報道,加拿大眾議院(HouseofCommons)28日通過執行一項國家可再生燃料標準的立法,規定到2010年前在加拿大出售的汽油中含有5%乙醇。這項法案還規定到2012年前在該國出售的柴油中有2%來自于可再生資源。
根據新聞報道,加拿大保守黨少數政府在此次投票中得到了反對黨自由黨的支持。該法案現在必須送交至由自由黨掌控的參議院進行投票表決。
加拿大可再生能源協會(Canadian RenewableFuelsAssociation)28日在一篇新聞稿中對這項法案提出了表揚。
加拿大可再生能源協會主席GordonQuaiattini在新聞稿中稱,“今天,眾議院投票通過了這樣法案。得益于此次投票表決,我們將減少溫室氣體排放,為加拿大農民提供新的機遇,并將使加油站產生競爭。”
根據加拿大可再生能源協會提供的信息,到2008年年底前,加拿大的乙醇產能將達到每年10億升以上。
加拿大可再生能源協會主席負責公共事務的主管RobinSpeer在早些時候接受采訪時表示,到2010年前在汽油中添加5%乙醇的規定將要求加拿大的乙醇產量在剛好20億升以上。
Speer稱,加拿大目前生物柴油產能為每年1億升,但將需要每年生產5億升生物柴油才能達到到2012年前在該國出售的柴油中有2%來自于可再生資源這一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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