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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家發改委、能源局發布《跨省跨區電力應急調度管理辦法》 |
| 來源:能源日參 時間:2025/10/15 |
025-10-15 08:35:29 能源日參
解決短時的電力平衡缺口,優先通過跨省跨區電力中長期交易、現貨交易等市場化手段配置資源和形成價格,當市場化手段不能完全解決問題時,電力調度機構在日前、日內階段組織實施應急調度。為此,國家發展改革委 國家能源局發布關于印發《跨省跨區電力應急調度管理辦法》,在非突發故障異常等緊急情況下,電力運行中出現保安全、保供應需求,在日前、日內階段統籌全網資源進行優化互濟的 兜底調度的措施。
管理辦法明確:按照“誰支援、誰獲利,誰受益、 誰承擔”原則,明確應急調度電量、電費在送出省發電和用戶側以及受入省用戶側的分配和分攤辦法。
價格機制、分配機制方面:
應急調度在送出省的上網電價,按送出省省內同時段市場交易價格加上對應電量的上月系統運行費確定。其中,電力現貨市場連續運行的,市場交易價格按省內現貨市場實時價格確 定;電力現貨市場未連續運行的,市場交易價格按上月省內中長期 市場交易均價確定。
應急調度在受入省的落地側電價,按省間現貨市場 結算價格上限或南方區域現貨市場出清價格上限的最高值確定。
分配機制:有余時: 受入省落地電價減去送出省上網電價、各環節輸電 價格、線損折價后為正的,相關費用納入送出省系統運行費,由送出省用戶和發電企業共同分享,分享比例為80%、20%;
分配機制:為負時:受入省落 地電價減去送出省上網電價、各環節輸電價格、線損折價后為負的, 相關費用納入受入省系統運行費,由受入省用戶分攤。發電企業按送出省市場交易價格加上分享部分進行結算。
應急調度輸電價格和 線損折價,按照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核定的標準執行。
國家發展改革委 國家能源局關于印發
發改運行規〔2025〕119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發展改革委、能源局,北京市城管委,天津市、遼寧省、上海市、重慶市、甘肅省工信廳(經信委),中國核工業集團有限公司、國家電網有限公司、中國南方電網有限責任公司、中國華能集團有限公司、中國大唐集團有限公司、中國華電集團有限公司、國家電力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中國長江三峽集團有限公司、國家能源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中國廣核(3.910, 0.08, 2.09%)集團有限公司、國投電力(14.260, 0.39, 2.81%)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華潤電力控股有限公司,北京電力交易中心、廣州電力交易中心: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更好統籌發展和安全,加快規劃建設新型能源體系,協同推進省間電力互濟,保障電力安全穩定供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能源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電網調度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我們制定了《跨省跨區電力應急調度管理辦法》。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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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責任編輯:my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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