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實現“十一五”期間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減少10%的約束性指標,除了依靠行政和法律手段,還需科技的支撐。在5月23日結束的“環境技術指導文件編制培訓會”上,環境保護部科技司副司長劉志全認為,缺乏環境技術管理已成為我國污染減排的“軟肋”。
環境技術管理體系主要包括技術政策、最佳可行技術(BAT)導則和環境工程技術規范,以及相應的環境技術評價制度和示范推廣機制。
劉志全說,到目前為止,我國僅僅發布了13項環保工程技術規范,在火電、鋼鐵、建材、造紙和化工等重污染行業,缺乏相關技術政策和工程技術規范文件,遠不能滿足這些節能減排重點行業的污染控制需求;此外,BAT體系已被證明是實現排放標準、實施總量控制和排污許可證制度的重要技術保障,但目前我國的BAT技術和污染物排放標準缺乏科學性與可操作性。
劉志全表示,缺乏環境技術管理,使得排放標準、環!叭瑫r”、總量控制和功能區達標等環境管理手段缺乏系統可行的技術支持,難以引導國家和企業等選擇正確的技術以實現環保目標;在環評、監督執法、污染防治措施建設、驗收、建成后的運行管理全過程,缺乏全面系統技術指導,污染治理工程在技術路線選擇、方案制動、工程設計、施工、驗收等階段存在著技術選擇不科學、工藝和設計參數選擇隨意性大、工程和設備質量差,不能滿足長期連續運行要求等問題,導致污染治理效果差或不穩定,無法保證污染治理工程的實際效果;無法通過引導原材料選擇、先進技術應用、高效設備研發等措施促進我國產業結構的調整,實現結構減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