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媒體報道稱中海油總公司旗下上市公司中國海洋石油有限公司高管層薪酬福利達千萬元。對此,中海油14日緊急澄清:中海油有限公司高管層薪酬福利嚴格遵守國務院國資委有關規定,個人實際所得與向資本市場披露的“名義”收入大相徑庭。
據中海油總公司新聞負責人介紹,在上世紀末和本世紀初,國家為推動石油行業在海外整體上市,特批中海油為先行試點,允許中海油公司在香港注冊,并以紅籌股形式分別在紐約和香港上市。在當時歷史背景下,為了消除海外投資者對中國企業的投資顧慮,經國家主管部門認可,中海油按照國際慣例和香港公司的標準設計了包括公司高管層薪酬、期權激勵在內的一整套公司治理和激勵機制,并定期向資本市場進行披露。實際上,所有高管層成員從2001年上市的第一天開始就把董事會批準的收入捐給了母公司,因而成為“名義”收入。作為國務院國資委直接領導的中央企業,中海油與其他央企一樣,高管層和員工的收入在績效考核的基礎上,按照價值貢獻確定個人實際收入,并經國資委確認后執行,實際收入與“名義”收入有天壤之別,并嚴格接受國務院監事會監管和國家審計署審計。
他表示,多年來,中海油總公司、中海油有限公司管理層和全體員工不僅為保障國家的能源安全作出貢獻,而且在企業又好又快發展上走在國企前列。2008年在全球金融危機沖擊下,中海油經營業績再創新高。用總資產和凈資產衡量,相當于在5年時間里再造了三個中海油。
“雖然公司業績高效高速發展,但在國資委的統一監管下,中海油嚴格執行國資委制訂的石油行業相同的薪酬標準,高管層的實際所得是經國資委考核認可的,與中國國情、國企實際和個人業績相一致的。”該負責人最后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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