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媒體刊發了這樣兩則消息:一則是,針對部分電力用戶“談價遠沒有談量積極,只簽量不簽價的實際情況,山西某礦業集團從今年初起采取季度訂價方式,力求通過靈活手段,保證煤炭供應和價格穩定、合理”;二則是,日前,某電力集團旗下的電廠與煤炭企業簽訂百萬噸合同,為五大電力集團簽下2009年電煤合同第一單。
煤電之爭開始破冰,究其原因有三。其一是一種責任,是國有煤企、電企對國家負責、對全社會負責的共同責任,使煤電雙方都要保證供煤、保證發電、保證國民經濟平穩運行。據了解,在煤電博弈的相持階段,盡管雙方都有因煤價不漲就停供或因煤礦不供煤而停電的言論,但并無行動。其二是一種理性,是冷靜面對市場的理性。2009年煤電雙方對電煤談判價格的預期有較大差異,其原因除對政府出面協調的期望值過高外,就是對未來宏觀經濟形勢的預測差異過大。最近,國內經濟形勢趨暖,對煤炭、電力需求下滑趨勢有止跌回穩的跡象。煤電雙方對國內外經濟形勢的判斷逐步接近,因此也就能理性地對待雙方之間的矛盾分歧,開始達成共識:與其雙方無休止地爭斗,不如共同尋求抱團取暖、共渡寒冬的良策。其三又是一種必然,是市場在起作用的必然結果。目前在國內外煤炭交易價格逐步趨穩之時,只要政府的有形之手不急于出拳,市場的無形之手就要起作用。其結果,在國內市場是推動煤炭“計劃價”與“市場價”的并軌,在國際市場,電力企業的海外采購舉措又推動國際煤價與國內煤價的接軌。中國的煤炭企業在國際煤炭市場上爭取更多市場份額和話語權,理應是煤企、電企的共同愿望。
最近,從國家召開的能源工作會議上,我們欣喜地看到,政府有關部門已跳出了單從煤炭價格上解決煤電之爭的怪圈,提出了從能源結構、能源管理體制上理順煤電關系。我們熱切期待國家相關政策的盡快出臺,期待著煤電破冰之后,迎來的燦爛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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