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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版《煤礦安全規程》正式發布 |
| 來源:中國煤炭報 時間:2016/3/29 |
新版《煤礦安全規程》修訂完成,正式發布了,將于2016年10月1日起實施,這是煤炭行業的一件大事。煤礦安全生產工作有了新的要求、新的指南、新的規范。
煤礦安全生產,是一門科學。抓好煤礦安全生產,須遵循規律。《煤礦安全規程》正是工作之規、行為之范。
現行《煤礦安全規程》2001年發布,施行已經十余年,對煤炭行業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作用顯著,但隨著時間的推移、形勢的變化,也逐漸產生了不適用、不夠用等問題。
十余年來,作為科學發展的基本內涵之一,安全發展觀念堅定確立。人命關天,發展決不能以犧牲人的生命為代價,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理念深入人心。與此同時,安全生產法律法規體系逐步完善,新《安全生產法》《職業病防治法》等先后頒布實施,200多部煤炭標準出臺、修訂,一批新工藝、新技術、新裝備、新材料廣泛應用,一批不符合發展需要的落后技術、工藝逐步淘汰。站在“十三五”起點,步入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關鍵歷史階段,全社會對煤礦安全提出了新要求,煤礦死亡人數要大幅度下降,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職業危害得到控制,煤礦百萬噸死亡率達到中等發達國家水平,煤礦安全生產形勢實現根本好轉。
法規因時而立、因時而進。新版《煤礦安全規程》正是在這樣的背景下應勢而修、應時而出。
本著“從實踐中來,到實踐中去”的精神,《煤礦安全規程》的修訂,邀請了安全、法律等方面專家和煤炭行業工程技術方面資深工作者,同時,從相關部門、企業和科研院所收集,面向社會公開征集,累計收集意見和建議6000多條。新版《煤礦安全規程》結合經濟社會發展、科學技術進步,結合煤礦安全生產實踐經驗、教訓,遵循煤礦安全發展的客觀規律,進行了全面修訂,具有更強的適用性、針對性和可操作性。
《煤礦安全規程》是在總結以往的事故教訓和工作經驗的基礎上不斷修訂完善的。此次修訂,更為科學地明確了煤礦企業應當做什么、如何做,以及禁止事項的負面清單,是預防和管控事故風險、排查治理事故隱患的重要依據,對推動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和煤礦安全生產形勢根本好轉具有重要意義。因此,從煤炭行業管理、煤礦安全監管部門,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到各個煤礦企業,必須認真學習宣傳貫徹落實,學好規程、用好規程、守好規程,有規必依、執規必嚴、違規必究。
煤炭行業管理、煤礦安全監管部門,煤礦安全監察機構是管理和執法主體,在學好用好新規程的同時,有責任、有義務抓好宣傳和教育普及等方面工作,使新規程切實得到尊重、落實。
煤礦企業是抓好安全生產的責任主體,同樣是學好新規程、用好新規程,扎扎實實把新規程用于安全生產實踐的責任主體。因此,企業要深入開展新規程的宣傳、學習培訓和規程執行的監督檢查考核工作,不走形式,不打折扣,講認真,求實效,使相關崗位人員均能知規守規,形成依法依規上崗從業的良好職業習慣。
抓好煤礦安全生產,要打人民戰爭,要依靠管理、執法、從業各層面每一個人的艱苦努力。具體到個人,要有履行責任的意識,要有素質提升的愿望,也必須有守法依規的觀念。所謂“天下之事,不難于立法,而難于法之必行;不難于聽言,而難于言之必效”,只有堅持不懈、堅定不移地把新規程學習宣傳到位,落實到煤礦安全生產實踐之中,才能在推進煤礦安全生產形勢實現根本好轉的進程中,充分發揮其應有的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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