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年清潔能源作為政府確定保護環境的三大工作重點,即提高能效、開發可再生能源以及開發清潔傳統能源技術之一,且發展目標確定為-- 不僅成為能源超級大國,更要成為清潔能源超級大國。
為促進清潔能源的發展,加政府制定了大量的相關政策,包括稅收政策,項目支持政策,可再生能源生產等政策。
1、 資本補貼及稅收措施:
(1)設備的資助:對提高清潔能源利用率和用于替代可再生能源的設備設計的投資進行資助,對可再生能源的設備,提供相關設備支出的銷賬比率,允許扣除符合此類條件的納稅者每年30%的設備費用。
聯邦政府采用了一定的財政(稅收)補貼政策,為鼓勵可再生能源技術的發展。如可對熱力和電力生產用的可再生能源投資業提供一次性財政補貼,或加速設備折舊等。
(2)稅收的減免:對生產和使用替代燃料支持的稅收減免政策,實行對乙醇、甲醇、混合燃料中生物柴油的稅收減免。對采用可再生能源的運輸業,可以免除乙醇燃料銷售的聯邦消費稅等。對于研發機構,在其設立和運行過程中也享有稅收優惠。聯邦的“科學研究與實驗發展”計劃中規定,對于加管理的私營公司成員的研發活動給予長達20年35%的稅收抵扣,而非成員也享有20%的稅收抵扣。
加魁北克省政府規定,對于本地區風電制造業的勞動力成本享有40%的稅收優惠,并且在2010年前對全部制造業實行免除稅賦。
2、激勵政策:
(1)風電激勵政策:2003年6月開始執行風電發電激勵政策(WPPI),為新建的風力發電企業風力所發的電量提供每千瓦時1.2至0.8加分的補貼,補貼期限為10年。
(2)競爭力激勵政策:根據“關于氣候變化的2000行動計劃”,政府共拿出2500萬加元,鼓勵可再生能源市場的發展,預計在2010年,形成再生能源的市場競爭力。
(3)研發激勵政策:加拿大再生與永久能源費用(CRCE):CRCE是促進可再生與永久能源發展的鼓勵費用種類。投資者可以全額抵消與投資相關的無形成本,例如可行性研究和資源評估。加政府設立“2007能源之星市場變革獎”,只頒發給最具能效的產品主人,以表彰他們在提升產品能效方面所做出的杰出成就。
3、項目支持政策:
(1)聯邦政府政策:
A:水、空氣項目:政府鼓勵用于對空氣和水加熱項目的投資,為企業設立了可再生能源應用項目計劃,對于項目購買和安裝費用,返回其中的25%,最高可達5萬加元。
B:風力項目:為風力發電的贈款項目提供幾個免稅期。一些省份也正在討論實施再生能源配額制和政府牽頭組織風電場項目的招標采購,一些地方政府和商業用戶自愿購買清潔能源。
C:生物項目:06年加政府宣布,計劃到2012年,該國柴油燃料和取暖用油中的可再生生物柴油含量不得低于2%。這項計劃是加拿大投資3.45億加元,促進生物質能研發項目的一部分。06年政府 向生物能源計劃注資20億美元。
D:建筑節能項目:加拿大節能辦公室設立了現有建筑節能指導項目、商業建筑獎勵項目、工業建筑節能獎勵項目和聯邦建筑行動計劃等,對符合標準的建筑項目進行資金扶持、培訓和設計服務等,為鼓勵生物氣體的利用和收集,05年政府預算計劃該項目政策擴大到厭氧消化生產生物氣體的設備(主要是甲烷)。07年政府還宣布在未來4年里投資2.3億加元,用于開發清潔能源技術。在未來的4年內,用于環境領域的科研投入將增加到150億加元。07年加政府宣布,計劃在未來4年內撥款3億加元,在建筑及工業等領域推廣節能計劃,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1] [2] 下一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