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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伯強:不必悲觀,發展內陸核電站是大勢所趨 |
| 時間:2012/10/29 |
10月24日,國務院總理溫家寶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再次討論并通過《核電安全規劃(2011~2020年)》和《核電中長期發展規劃(2011~2020年)》。會議指出要穩妥恢復核電正常建設,按照全球最高安全要求新建核電項目,三年內不安排內陸核電項目。兩個規劃的通過,表明我國核電建設的大門將重新開啟。
三年內不安排內陸核電項目
“合理把握建設節奏,穩步有序推進”是此次會議對核電今后發展設定的總體基調。日本福島核電事故之后,國務院出臺了核電“國四條”,暫停了新核電站項目的審批,一些已經批準尚未開工的項目也被叫停,國家組織有關部門對在運、在建核電機組展開了綜合安全檢查。
“一系列的檢查和整改已經告一段落,這兩個規劃的通過,表明檢查結果應該是合格的,重新啟動核電建設的條件也已經成熟。”國家發改委能源研究所所長助理高世憲表示。
今年5月31日,國務院總理溫家寶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原則通過并同意公布《關于全國民用核設施綜合安全檢查情況的報告》和《核安全與放射性污染防治“十二五”規劃及2020年遠景目標》,為10月24日討論通過兩個新的規劃做了鋪墊。“中國是全球在建核電規模最大的國家,從國家戰略角度,支持核電發展是毫無疑問的。”廈門大學中國能源經濟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強說。
“‘十二五’時期只在沿海安排少數經過充分論證的核電項目廠址,不安排內陸核電項目”是此次會議對今后3年內核電站選址做出的安排。對此,林伯強表示,內陸地區不準新上核電項目是出于核安全角度的考慮,表明近期核電發展還是將會受到一定限制。他指出,沿海地區符合要求的核電站選址地點畢竟有限,同時,核電站選址要考慮離負荷中心遠近以及電網承載能力等問題,只在沿海地區發展核電站可能會面臨遠離負荷中心、增大電網通道成本等難題,“3年相對于核電站的建設周期來看,不算長,所以不必悲觀,從長遠看,發展內陸核電站是大勢所趨。”林伯強說。
必須符合全球最高安全要求
據統計,截至2011年底,我國已有7個核電站投入運營,總裝機達到1257萬千瓦,在建(含擴建)核電站13個,在建裝機容量3397萬千瓦,在建規模居世界第一。
早在2009年,國務院就曾召開會議表示,要積極推進核電建設,到2020年中國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費的比重達到15%左右。要實現這一目標,必然要提高核電在能源消費中的比重。
然而,要發展核電,首先要保證安全性。此次兩個規劃的通過,提出要提高核電準入門檻,按照全球最高安全要求新建核電項目,新建核電機組必須符合三代安全標準,這表明中國未來的核電站要全面普及三代機組。
“我們國家現在已經投運的機組,大多是二代半,所以這個標準還是很高的。”林伯強說。
發展核電,除了要具備成熟的技術外,要綜合考慮經濟效益、環境保護、公眾健康等因素,同時要有配套的法律法規體系和事故應急管理和響應能力。因此大規模建設核電站的前提條件非常苛刻,此次通過的兩個規劃特別提出以最高安全標準建設核電站是必然要求。
“雖然近幾年我們的自主研發能力發展很快,但是現在的核電核心技術和設備仍然要依靠國外,因此謹慎發展核電,將安全放在第一位十分必要。”高世憲說。
林伯強表示,已經獲批但是后來停建的項目必然會重啟,這并不讓人意外,現在業界更關心的是接下來是否會有新的核電項目得到審批,審批的規模到底有多大。
“真正意義上的核電重啟是國家重新開始審批新的項目。”林伯強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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