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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俄能源合作道路坎坷 |
| 時間:2011/6/13 |
從今年年初開始,俄羅斯多家媒體接連跟蹤報道有關俄羅斯石油公司與中國合作伙伴發生經濟糾紛的新聞。最近幾天,這類報道不僅更加具體詳細,而且還不斷披露俄羅斯有意放棄同中國公司聯合開發東西伯利亞油氣田計劃,繼而轉向尋求與日本展開合作。在本月即將展開的中俄兩國首腦峰會前,俄媒體大肆報道有關糾紛,引發各界高度關注。如果報道屬實,這既對中俄兩國在能源戰略合作領域造成重大沖擊,而且也讓外界再次懷疑中俄戰略協作伙伴關系是否牢實。
中俄石油合同爭執各說各話
2009年2月中俄兩國簽署“石油換貸款”協議。根據協議,2011年至2030年俄羅斯通過東西伯利亞石油管道向中國出口3億噸原油,俄兩家公司——國家石油公司(Rosneft)和俄石油管道運輸公司(Transneft)從中國獲得合共250億美元的貸款。但最近俄羅斯多家媒體(《生意人報》、《新聞報》、《標志報》等)不斷報道,早在年初時,中俄雙方在石油供應量及價格問題上出現紛爭。中石油曾要求俄國家石油公司和石油管道運輸公司(Transneft)提高每年向中方輸送石油的供應量,即目前的每年1500萬噸增至3000萬噸。與此同時,中方還建議修改購買俄石油的運輸費價格,把原來的經東西伯利亞-太平洋石油管道到中國直線起點的斯科沃洛季諾原油運輸價格,從現時的每噸1815盧布(約64美元)下調7%。原因是,中方目前支付的運費是到科濟米諾港口的價格,而非到中國直線起點的斯科沃洛季諾。俄有關公司已經證實,在未經雙方商談的情況下,中石油子公司中聯油(ChinaOil)1月份支付給俄公司的款項“單方面減少了7%(相當于3840萬美元)”。
中方提出有關調整建議后,雖然俄方表示愿意通過談判解決問題,但俄輿論援引俄石油管道運輸公司總裁尼古拉·托卡列夫的話說,如果俄方接受中方的調整建議,那么“到2030年,俄方將損失282億美元,其中俄石油公司損失169億美元,俄石油管道公司損失113億美元。顯然,俄羅斯是不能接受這樣的損失的”。至于提高向中國出口原油量,有關報道指,俄方也并不愿意,因為從科濟米諾港出口對俄更為劃算。俄羅斯的目標是試圖讓東西伯利亞-太平洋石油成為面向亞太地區的“標準品牌”,因此需要擴大這一方向的出口。
糾紛產生后,俄羅斯官方的態度是審慎和比較正面的。實際上,俄羅斯國內媒體已經早有報道,早在今年3月份,俄兩家公司就有計劃針對對華石油供應的合同糾紛問題提出上訴,但此舉此乎并未得到俄羅斯政府的支持。俄羅斯能源部長謝爾蓋·什馬科夫日前表示,他不認為俄中會為此打官司,表示“我們期待(糾紛)將在企業對話的框架內得到解決,不需要訴諸法庭”。而一直參與同中國副總理王岐山進行中俄能源合作對話的俄羅斯副總理伊戈爾·謝欽,日前在評論俄中石油分爭時也強調:“與中國的合作是牢固的,雙方都確認(合同的)國際法律效力。”此話即是對俄中合作表示信心,但同時也“不經意”曝露了假如雙方經談判無法最終解決爭端時,俄方不排除采取法律行動將中方公司告上法庭的可能性。謝欽曾長期擔任俄國家石油公司的董事,直到今年4月11日在正式退出,但他仍對俄石油公司有重要影響力。謝欽既要維護俄公司的實際經濟利益,同時也要慎重考慮維護俄中關系,因為這種關系畢竟已經在許多合作領域暴露出了脆弱的一面。
兩國政府介入糾紛:政大于經
與俄羅斯國內輿論大張旗鼓地報道截然不同,不僅中國相關公司對此事一言不發,而且國內媒體也“集體失語”。直到上月26日在外交部舉行的例行記者會上,有記者問及最近中俄兩國企業因油價糾紛會否影響兩國能源合作問題時,發言人姜瑜才表示,對于“出現的技術問題,兩國政府已責成雙方企業本著互諒互讓、友好協商精神,通過對話積極協商妥善解決”。顯然,與往常一樣,兩國政府出面調解企業糾紛,再次顯示兩國政府為阻止事態不斷惡化、以及為維護兩國“戰略協作伙伴關系”而不惜以政治干預經濟的決心。實際上,“戰略協作伙伴關系”對中國似乎更為重要,因為中國正面臨著積極快速發展而出現的嚴重能源短缺的困境。中國需要俄羅斯的石油天然氣,更希望俄羅斯能夠成為中國能源需求長期穩定的供給國。在這點上,俄羅斯十分清楚中國快速發展的短處,也因此而在中俄能源博弈過程中,始終占據上風。
毫無疑問,僅靠政治關系維系中俄“戰略協作伙伴關系”不僅相當脆弱,而且利益天平總朝向俄羅斯傾斜。因為根據俄羅斯法律,企業的合法經營自主權不受政府的限制。而且,當俄企業經濟利益受損失時,俄政府往往會堅定地站在俄企業的一邊,這與中國的“央企”一定要服從于國家整體利益(政治、外交)的做法截然不同。俄羅斯企業可以選擇與中國合作,當然也可以選擇和其它國家合作。2008年至2009年,俄在開發其遠東石油天然氣問題上,就曾經考慮過放棄與中國合作而轉與日本合作。原因很簡單,日本不僅也可以而且也能夠向俄羅斯提供巨額資金貸款,且條件更為優惠。但最重要的是,日本是成熟、發達的經濟體,俄方似乎更加信賴日本不會輕易違反合同或單方面采取違約行動,而且日本企業經營的完全自主性也不大會為俄日企業間合作添加更多非必要的“政治因素”。
日本趁虛而入符合俄能源合作策略
最近俄羅斯已經有消息稱,由于中石油堅持要修改合同“使俄羅斯石油公司加快了同日本進行合作的談判”。消息還稱,俄石油公司正同日本JOGMEC公司協商成立合資公司,在東西伯利亞的11個油氣田進行地質勘探工作,并聯合開發位于鄂霍次克海大陸架的馬加丹1、2和3號區塊,而這些油氣田的可采儲量為20億噸石油和1.5億立方米天然氣。消息援引俄自然資源部長尤里·特魯特涅夫的話說,“將在2011年年底完成相關工作”。對此,有俄羅斯專家格利高里·比格說得很明白,在能源合作方面,“(俄)吸引若干亞洲合作伙伴而不是只限于中國公司,是合理的。”需要特別指出的是,去年年底,俄副總理謝欽曾明確表示過,俄石油公司與中石油準備聯合開發馬加丹項目,談判已經相當具體,包括兩家公司計劃成立合資的“東方能源公司(俄方占51%股權、中方持49%),并在東西伯利亞收購一些小型油氣田。但由于出現上述合作合同糾紛,有關計劃已經擱置并考慮其它合作伙伴了。如果事實如此,中俄能源合作裂痕已經不止停留在當下已展開的合作項目上,而更可能將影響兩國未來長久的合作。更為嚴峻的是,在實際支撐中俄兩國戰略合作的兩大領域即”軍事“和”能源“中,近年兩國軍事合作并不順利。一旦能源合作再出現困難,兩國的戰略協作伙伴關系就很有可能被大大削弱。
不可否認,這或許是俄方向中方施壓的一種談判伎倆,以此來逼迫中方讓步。中國也不可能阻止俄日能源合作。俄日加強能源合作是遲早的事。俄方在考慮對外經濟合作方面也不太會始終以政治關系作為前提。因此,中國如何盡快調整對俄能源合作策略,而逐漸讓經濟和市場運作模式發揮更大作用而非總是依賴政府行政干預,顯得日益急迫、更為重要了。
作者現任鳳凰衛視時事評論員
美國布魯金斯學會訪問學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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