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全球能源經濟轉型的呼聲盛起,特別是世界金融危機后,綠色發展、綠色復蘇成為全球熱點話題,“低碳經濟”初見端倪。那么,當前和今后中國能源發展戰略將作何調整?中國能源經濟將如何發展?這已成為世人尤其是能源界關注的熱點。邁進“十二五”開局之年,國家能源局召開的全國能源經濟工作會議和相關能源發展戰略專家研究顯示,“十二五”,中國能源發展將向“低碳”轉型——
能源消費總量將合理控制
在“十二五”開局之年召開的全國能源工作會議明確了我國能源發展思路。根據《中共中央關于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的建議》中指出要“推動能源生產和利用方式變革,構建安全穩定經濟清潔的現代能源產業體系”這一指導思想,做好“十二五”能源工作,要始終堅持把轉變能源發展方式貫穿于能源工作的各個方面,把大力調整能源結構作為轉變能源發展方式的主攻方向,把合理控制能源消費總量作為轉變能源發展方式的重要著力點,把擴大能源國際合作作為轉變能源發展方式的重要內容,把科技創新作為轉變能源發展方式的重要支撐,把深化改革作為轉變能源發展方式的強大動力,把改善民生作為轉變能源發展方式的根本出發點和落腳點。
“合理控制能源消費總量”是中國轉變能源發展方式的重要著力點。那么,如何“合理控制能源消費總量”?這是擺在中國政府面前的必須解決的難點。中國到“十二五”計劃末期,能源需求量將達到50億噸標準煤,這個巨大的需求量可能難以滿足。中國首任能源局局長張國寶稱,從能源產量增長的速度看,“十一五”期間平均一年增長1.6億噸標準煤,產量到“十二五”末只能達到40億噸。總量結構如何調整,是“十二五”計劃當中一個難點。 目前,合理控制能源消費總量的具體措施還在研究之中,重點是控制煤炭消費總量過快增長,抑制不合理消費,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能源消費總量控制,是節能低碳的促進力。中國能源經濟專家林伯強認為,中國目前處于城市化、工業化發展階段,其主要特征是經濟增長快,能源需求增長快,排放高。預計到2020年,我國大約還有3億人口將遷移進城市居住和工作。這將從兩方面對能源需求產生影響。首先,城市人口能源消費是農村人口的3.5~4倍;其次,城市化進程要求大規模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和住房,需要生產大量的水泥和鋼鐵。中國能源需求總量的問題是相對于能源儲量和人口而言的,中國的人口眾多,一旦消費,任何資源都將可能稀缺。中國能源需求總量的問題也是相對于國際市場而言的。相對于中國的能源需求,國際市場太小。因此,中國的能源稀缺性可能比其他發達國家嚴重,能源稀缺是中國節能的一個根本動力。
“十二五“開局之年,我國能源消費總量的調控已初顯端倪。國家能源局在1月28日召開能源經濟形勢發布會表示,2011年我國能源消費總量將受到調控,綜合供應和消費兩方面來看,全國能源供應充足,不出現大的意外情況,是能夠滿足全社會能源需求的。
低碳目標:能源降耗和減排
在“合理控制能源消費總量”的發展思路指導下,中國對國際社會承諾的低碳目標:一是到2020年中國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費總量比重達到15%;二是到2020年中國國內單位生產總值(GDP)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0%~45%。因此,“降低能源消耗強度”和“降低二氧化碳排放強度”成為兩大約束性指標。目前和今后,中國能源經濟發展向節能減排“接軌”,能源結構調整彰顯“低碳”,前景可觀且任務艱巨。
中國政府的低碳目標應該說是互相聯系的兩個方面:“降低能源消耗強度”和“降低二氧化碳排放強度”。兩大約束性指標牽涉到三個方面:經濟增長、能源消費總量、能源結構。相對于能源強度而言,碳排放強度也受能源效率影響,但主要受能源結構的影響,因此,是一個清潔能源在能源結構中的比例問題。
大力調整能源結構是轉變中國能源發展方式的主攻方向。長期以來,中國的能源結構存在著比較大的問題,以煤為主的一次能源結構比較突出,全國70%以上的發電是靠煤發電,83%的電量是來自于煤發電。對此,國家能源局表示,中國“十二五”能源規劃的初步目標定為到2015年,非化石能源的占比將提高到11.4%。這樣,屆時“十三五”再完成3.6%即可達到國家既定的到2020年非化石能源占比達到15%的目標。“該目標比先前擬定的11%提高了0.4個百分點,這為‘十三五’更從容的完成目標打下基礎。”國家能源局官員稱。
因此,全國能源工作會議提出,大力發展非化石能源、水電、核電和風力發電是能源結構調整一項重要任務。據悉,十二五’末非化石能源在一次能源消費中比重達到11.4%的目標,一半以上需要水電來完成,要使水電在一次能源消費中所占比重達到6.5%左右。;明確扶持大型風電企業發展;鼓勵中國風電企業和風電設備“走出去”;將把光伏產業培養成為中國先進的裝備制造產業和新興能源支柱產業。
2011年是“十二五”的開局之年,中國能源布局的一些項目和規劃開始提前啟動。
“低碳“轉型的四大戰略
“十二五”能源發展戰略的突出特點,是經濟的低碳轉型。廈門大學中國能源經濟研究中心最近的一項研究認為,圍繞政府的低碳目標,“十二五”中國能源戰略至少應該有四個方面的調整。
戰略調整之一:改變以前簡單地從能源供給側考慮滿足能源需求,將節能(能源需求側管理)作為滿足能源需求的一個組成部分。能源戰略調整的基本思路是節能約束。那么,中國能源需求基本公式應該是:能源需求量=節能量+能源供給量。此公式有很強的政策含義。在能源需求量既定和資金量有限時,要保證多少能源供給和多少節能,取決于投入。也就是說,資金既可以投向能源生產(進口),也可以投向節能,此消彼長。因此,政府可以通過選擇能源供給投入和節能投入,使滿足能源需求的成本最小化。政府投入和公共政策引導資金流向,對能源投入的選擇至關重要。
戰略調整之二:改變僅受資源約束的能源供需增長和能源結構戰略規劃,將二氧化碳排放作為滿足能源需求的約束,即對能源需求公式中的能源供給量加上二氧化碳排放約束。以往的能源戰略中,減排目標主要針對二氧化硫、粉塵和氮氧化物等,沒有明確包括二氧化碳。但是,真正能夠影響能源結構的是二氧化碳排放。因此,應將二氧化碳排放作為滿足能源需求的約束,一個特定的二氧化碳約束量就會有相對應的能源結構。一般說來,二氧化碳排放約束越緊,煤炭在一次能源消費結構中的比例越低,油氣保持穩定,核、風和太陽能等新能源的比例則不斷上升。因此,需要對不同的能源結構及其對應的能源成本進行分析,從經濟社會角度考慮是否可以接受該能源結構。政府可以將節能和排放約束下可以接受的能源結構作為能源規劃的基礎,考慮使用什么樣的政策支持能源結構的實現。可以預見,隨著二氧化碳排放約束收緊(排放量下降),對應的能源結構發生相應變化,GDP、就業等宏觀經濟變量都會出現不同程度的下降;單位GDP能耗、二氧化硫和固體廢棄物排放也隨之出現不同程度的下降。
戰略調整之三:改變僅僅從能源供給側考慮能源安全。2010年的中國石油進口依存度將達55%,上升的速度比較快(每年大約3%),應該改變以往僅從石油戰略儲備考慮能源安全,將能源多元化和清潔能源發展來代替石油,作為能源安全的一個部分。
這個戰略的主要含義是進行石油替代,降低對其他國家的能源依賴,同時減少國際油價波動對國內的影響,保障穩定能源價格下充足的能源供給。除了節能,還應該積極尋找和創造替代機會,比如說,電動汽車的發展。
“十二五”能源價格調整將是重要的一環。今后中國經濟的脆弱性和能源使用的安全性與整體能源價格成正比,而不僅僅是石油進口依存度。中國廣義的能源安全不只是一個石油儲備問題,更重要的是能源價格對社會經濟的影響問題。
戰略調整之四:各能源行業的戰略規劃必須站到整體能源的高度,應該改變以往各行業單獨進行戰略規劃。各類能源之間有替代性,隨著能源日益稀缺和能源價格走高,各能源之間的替代性會越來越強。在能源價格比較低的時候,替代成本比較大,替代動力不強,替代需要的投資大,因而替代可能是不經濟的。但隨著能源價格上漲,替代動力和替代條件日益充分。能源價格越高,替代投資就相對越小,替代可能性就越大。一旦能源價格走到一定高度,很多能源替代都將成為可能。日益增強的能源替代性使各種能源產品的價格具有聯動性,并使各種能源的生產和消費也互相約束。所以,能源各行業規劃只有站在能源整體的高度,才切合實際。
(部分內容選自廈門大學中國能源經濟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強相關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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