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工業作為國民經濟的基礎,對于社會、經濟發展和提高人民生活質量都極為重要。在高速增長的經濟環境下,我國能源工業面臨經濟增長與環境保護的雙重壓力。
世界上越來越多的國家認識到:一個能夠持續發展的社會應該是一個既能滿足社會的需要,而又不危及后代人前途的社會。因此,節約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盡可能多地用潔凈能源替代高含碳量的礦物燃料,是我國能源建設遵循的原則。
我國是世界上最大的煤炭生產國和消費國,煤炭約占商品能源消費構成的76%,已成為我國大氣污染的主要來源。大力開發太陽能、風能、生物質能、地熱能和海洋能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利用技術將成為減少環境污染的重要措施之一。
我國是世界上最大的發展中國家,有9億多人口生活在農村。農村能源 短缺,利用水平低,嚴重阻礙了農村經濟和社會的發展,我國迄今尚有:1.2億人口沒用上電;5―8%的人口未解決清潔飲水;約7000萬的人口生 活在貧困線以下。此外,由于農村燃料短缺,造成森林過度樵采,植被破壞,生態環境惡化。因地制宜,大力開發利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特別是把它們轉化為高品位的電能,為邊遠偏僻和海島等缺電無電地區提供照 明、電視、水泵等動力能源,促進這些地區脫貧致富,使農村經濟和生態環境協調發展,對實現小康具有重大意義,也是落實“八七”扶貧攻堅計劃的重要內容。
從能源長期發展戰略高度來審視,我國必須尋求一條可持續發展的能源 道路。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對環境不產生或很少產生污染,既是近期急需的補充能源,又是未來能源結構的基礎。
我國政府一直關心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開發利用,1992年聯合國全球環境與發展大會后,國務院提出了我國對環境與發展采取的10條對策和措施,明確要“因地制宜地開發和推廣太陽能、風能、地熱能、潮汐能、生物質能等清潔能源”。我國是世界上最先完成“中國21世紀議程”報告的 國家。在科技研究和示范推廣方面,國家“六五”、“七五”以及“八五” 科技攻關中都安排了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項目。但由于我國在該領域投入 資金數量過少,與實際需要相差甚遠,雖在單項技術的研究示范方面有所 進展,但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系統技術的發展水平,尚與發達國家有較大的差距,在資金投入力度上甚至還不如一些發展中國家。
我國具有豐富的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資源,在其開發利用方面也取得了很大的進展,為進一步發展奠定了良好基礎。在國際上,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技術越來越受到重視,交流頻繁。因而,有必要抓住當前的發展機遇,制定好“1996―2010年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發展綱要,這將對我國經濟、社會和環境持續協調發展起到重大深遠的影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