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北京市推出《關于進一步推進北京市工業節能減排工作的意見》,全文如下:
為切實做好工業節能降耗和污染減排工作,推動我市工業轉變發展方式,創新發展模式,提高發展質量,根據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節能減排工作的有關精神和《綠色北京行動計劃(2010-2012)》(京發〔2010〕2號)的有關要求,特制訂本意見。 一、高度重視工業節能減排工作 (一)面臨形勢與挑戰!笆晃濉币詠,我市工業節能減排工作取得顯著進展,工業用能總量占全市能耗總量的比重由2005年的47.1%降至2009年的35.6%,規模以上工業萬元增加值能耗由2005年的1.5噸標準煤降至2009年0.91噸標準煤,為實現綠色奧運承諾和全市節能減排工作做出了積極貢獻。 隨著工業節能減排工作的不斷深入,工業節能減排面臨的形勢和工作重點也在發生變化:一是應對氣候變化給節能減排工作帶來的新壓力,降低工業碳排放必須進一步降低化石能源消耗量;二是“綠色北京”戰略和建設世界城市的目標,對節能減排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工業能源消耗量目前仍然占全市近40%,對全社會節能目標的實現具有舉足輕重的作用;三是工業持續增長對資源、能源消耗總量的剛性需求不斷加大,資源環境與經濟發展的矛盾更加突出;四是首鋼等大型工業企業的搬遷調整基本完成,“以退促降”的空間越來越小,工業節能減排的重點將轉移到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上來,大力推進“創新驅動,內涵挖潛”;五是部分企業仍不同程度存在發展方式粗放、結構不合理、裝備水平落后等情況。上述形勢要求節能減排工作必須不斷創新并進一步加大推進力度。 (二)工作思路。工業節能減排工作,要貫徹生態文明理念,把資源能源節約和污染物減排作為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推動工業又好又快發展的主要抓手,堅持“結構調整與效率提升相互促進、市場調節與政府引導相互結合、突出重點與分類指導相互配合”工作原則,以提升北京工業可持續發展能力為宗旨,以提高工業能源利用效率和減少污染物排放為核心,重點抓好完善行業指導標準,促進高耗能、高耗水和高污染行業企業的退出,嚴把準入關,發展節能節水型高端產業,加強存量工業企業的節能減排技術改造等工作,進一步強化企業節能減排監督管理,積極推動企業節能減排技術進步,建立健全促進工業節能減排的政策激勵和約束機制,形成以政府為主導、企業為主體、專業服務機構為支撐、全社會共同參與的企業節能減排工作機制,確保完成我市工業節能減排工作目標。 二、大力推進工業節能減排工作 (三)加大政策引導和資金支持力度。充分發揮工業發展資金、中小企業發展資金、北京市節能減排專項資金和北京市重大科技和產業化項目統籌資金的引導作用,優先安排企業開展節能、節水、節地、降低污染的技術改造項目,圍繞節能減排、環境保護為目的的產業結構調整項目,以及利用太陽能等節能環保項目。借助北京高端制造業投融資服務平臺,引導金融機構以多種方式支持企業節能改造和清潔生產。探索完善創業投資與節能減排相結合的融資模式,引導各類創業投資機構加大對企業節能減排投資力度。 (四)嚴格工業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工作。落實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加強工業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和審查工作的通知》(工信部節〔2010〕135號)和環保部《關于加快節能減排投資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工作的通知》(環辦〔2007〕111號)的要求,參照《北京工業能耗水耗指導指標(第一批)》(京工促發〔2007〕90號)、《北京工業能耗水耗指導指標(第二批)》(京工促發〔2008〕76號)等政策文件,在企業項目投資過程中嚴格執行工業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與審查的備案和審批工作,禁止新上高耗能高耗水項目,從源頭上實現污染物減排和節能增效。 (五)加快落后產能和“三高”企業退出。繼續實施《北京市關于加快退出高污染、高耗能、高耗水工業企業的意見》(京工促發〔2007〕 123 號),補充完善“三高”企業范圍和退出標準,編制《進一步加快退出高污染、高耗能、高耗水工業企業的行動計劃(2010年--2012年)》,組織小化工、小石灰、小鑄造、小電鍍等高污染、高耗能、高耗水企業和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首都功能定位的落后生產能力有序退出。 (六)大力推進節能環保產業發展。充分利用我市科技資源優勢,推進節能環保技術、新材料和新設備的自主創新和產業化。加強節能環保產業基礎研究,將節能環保產業納入北京市戰略性新興產業予以重點支持,促進節能環保產業規;⒓刍l展。落實有關政策,支持太陽能、光伏發電、節能電機等產業發展,編制工業節能環保產品、設備推薦目錄,支持重大節能環保技術、產品和設備應用示范工程建設。落實《北京市合同能源管理項目扶持辦法(試行)》(京發改〔2009〕1171號)和《北京市節能減排專項資金支持合同能源管理項目實施細則(試行)》(京財經一〔2009〕1189號),推進節能服務機構和用能單位開展節能改造。 (七)大力推進重點用能企業技術改造。推進信息化技術在工業企業節能減排中的應用,大力發展物聯網技術,拓展能源在線監測平臺功能。根據北京市年度節能節水減排技術推薦目錄,有計劃地推進企業節能技術改造。突出抓好年綜合能耗5000噸標準煤以上的重點用能企業和單位產值能耗高于本行業平均水平的中小企業節能減排工作,重點支持一批企業實施電機節能、能量系統優化等節能改造工程,提高裝備的整體技術水平,減少能源消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八)大力推進工業節水工作。落實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進一步加強工業節水工作的意見》(工信部節[2010]218號),根據《北京市節約用水辦法》,加強重點用水企業定額用水管理。大力推廣膜技術、再生水替代技術等節水技術和工藝,突出抓好石化、啤酒等重點耗水行業節水技術改造。鼓勵企業建立污水再生處理設施,推進工業水資源綜合利用;鼓勵有條件的工業園區、企業開展雨水集蓄利用,支持企業利用信息化技術提高節水管理水平。 (九)深入推進企業清潔生產。根據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印發聚氯乙烯等17個重點行業清潔生產技術推行方案的通知》(工信部節〔2010〕104號),制訂我市清潔生產規劃和年度計劃,積極推進一批清潔生產技術的示范和推廣。以電鍍、水泥、化工行業為重點,推進企業開展清潔生產審核,支持一批中高費項目建設,加強對示范項目進展情況、實施效果的跟蹤評價。 三、不斷完善工業節能減排工作機制 (十)建立市、區縣兩級節能減排管理工作機制。由市經濟信息化委牽頭,市發展改革委、市統計局、市水務局、市環保局、市科委、市國資委等相關單位參與,組成工業節能減排工作推進機構,負責制定并推進工業節能減排規劃和落實年度計劃,制訂節能減排管理制度,監測工業能源、水資源消耗情況,做好能源、水資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分析工作。各區縣經濟信息化主管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共同推進節能減排工作,負責企業節能減排工作的具體組織實施,加強對企業節能減排工作的組織管理和統籌協調,建立工業節能減排目標責任制,嚴格控制單位能耗、水耗強度,提高企業能效水平,降低工業污染物排放。 (十一)規范企業節能管理。建立完善重點用能企業節能管理機構,組織制訂并考核各項能源消耗定額,嚴格節能工作責任制管理,把工業節能減排工作納入區縣(控股公司)年度節能目標責任評價考核體系。組織對能源管理負責人和崗位管理人員進行培訓,提高企業能源管理水平。加強企業節能統計和計量管理,完善能源計量器具配備并定期進行校準、檢定,綜合能耗5000噸標準煤以上重點用能企業開展節能目標責任考核,定期組織報送企業能源、水資源利用狀況報告。 (十二)推動企業開展節能環保“達標”活動。鼓勵綜合能耗5000噸標準煤以上企業開展企業能量平衡工作,實施能源審計,通過制定并實施節能整改方案,達到國家標準規范要求。以水泥、啤酒等行業為突破口,鼓勵有條件的中小企業以行業龍頭企業為“標桿”,參與行業能效水平對標活動,進一步挖掘企業節能潛力。 (十三)加快建設完善節能減排服務平臺。擴大重點用能企業在線監測平臺監測企業范圍和監測領域,逐步實現對全市年綜合能耗5000噸標煤以上工業重點用能企業全能源在線監測,增強工業企業用能管理和預警能力。依托北京工業循環經濟服務平臺,發揮高等院校、科研單位、行業協會以及節能減排技術領先企業的專家優勢,為全市工業企業節能減排提供決策支持和技術指導。 (十四)總結推廣工業節能減排典型經驗。組織舉辦國內外工業節能減排工作研討會,采取專家研討、專題論壇、技術展示和推廣交流等方式,為企業提供先進的節能技術與管理經驗。開展“百家節能減排示范企業”評比活動,不斷總結我市工業節能降耗、減排治污和應對氣候變化等方面取得的成效和工作經驗。 (十五)建立節能減排長效工作機制。各區縣(控股公司)在做好“十一五”節能減排工作總結的基礎上,加強調研,編制區縣(控股公司)“十二五”節能減排工作規劃,把節能減排作為企業降低生產成本、提升經濟效益、增強產品競爭力的重要手段,常抓不懈,確保我市工業節能減排工作的持續推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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