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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構筑循環經濟的政策體系 |
| 時間:2010/7/27 |
從長遠來講,循環經濟是人類生存和發展的唯一選擇,然而,由于循環經濟思想的前瞻性和長遠性,并不是每個企業和消費者都具有能夠理解并主動地實施它的理念。因此,國家和政府在建立循環經濟戰略的任務上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政府應該制定一系列有效的政策來引導和促進企業和消費者實施這項戰略。
1.經濟政策:明晰環境產權,調整資源價格體系,建立綠色國民賬戶
環境問題很大程度上根源在環境資源的濫用。如果能夠建立完整的環境資源價格體系,使環境價值得到相對完整的體現,環境濫用的現象就可以得到有效地緩解。因此,經濟政策的重點就在于利用市場機制,明晰環境產權,使資源和其他物品一樣走入市場,使其價格正確地反映它的全部社會成本。
在宏觀層次上,現行的國民經濟核算體系也不適應循環經濟的需要,人類生產和消費活動中使用環境和自然資源的真實成本得不到反映,而環境質量的退化等環境債務也在國民賬戶的資產負債表上缺乏反映。同時,環境污染導致環境質量的下降,不僅沒有從最終附加值中扣除,環境治理的費用還被列入了國民收入。因此,應當采用符合循環經濟的綠色國民經濟核算方法,使其準確地反映發展中資源的代價和環境污染的程度。
2.產業政策:“綠化”現有產業,發展環保產業
對工業而言,應該大力發展生態工業,也就是運用工業生態學的觀念來改造現行的工業系統。就微觀層次而言,就是按照清潔生產的理念來組織工業生產,促進原料和能源的循環利用;就宏觀層次而言,就是要大力發展工業生態鏈和興建工業生態園,在產業、地區、國家甚至世界范圍內實施循環經濟法則,使微觀企業之間形成共生系統,盡量消除廢棄物的產生。與工業類似,循環經濟的農業也應該是可持續的,它包括有機農業、生態農業等形式。目前歐盟已有包括德國在內的6個國家正在推廣一種“作物綜合管理”的持續農業計劃,擬減少對環境有害的化肥和農藥的用量,同時增加有機肥的投入。
大力發展環保產業是改善現有環境的重要手段。從廣義來講,資源回收產業也是環保產業的一個組成部分。資源回收和下面講述的綠色消費和綠色生產相互銜接起來,就會形成一個全社會范圍內的“自然資源——產品和用品——再生資源”的完整的循環經濟環路。
3.技術政策:發展高新技術和環境無害化技術
循環經濟的技術政策中應該包括大力發展高新技術,包括信息技術、生物技術等等。此外還應包括環境無害化技術,替代技術、再利用技術、系統化技術等。
循環經濟的支撐技術體系是構筑循環性經濟的物質基礎,它已經成為當今技術發展的主要潮流。一旦在這些技術上取得突破,必將加速促進循環經濟的建立,人類也會早日重建與地球的和諧關系。
4.消費政策:引導綠色消費
消費在經濟中占有重要的地位,產品或服務只有在被最終消費之后才能真正實現其價值。因此,倡導綠色的消費政策是構建循環經濟最重要的環節。綠色消費的概念是廣義的,它有三層含義:一是倡導消費未被污染或者有助于公眾健康的綠色產品;二是在消費過程中注重對垃圾的處置,不造成環境污染;三是引導消費者轉變消費觀念,注重環保,節約資源和能源,改變公眾對環境不宜的消費方式。在目前消費疲軟的情況下,倡導綠色消費不僅可以創造新的消費熱點,拉動消費,更重要的是處于買方市場的消費需求會更有效的引導綠色生產。
5.教育政策:開展綠色教育
為了提高循環經濟政策的實施效果,需要加強對公眾環境意識的培養,建立循環經濟最終要落腳于公眾環境意識的提高。綠色教育政策包括:逐步建立和完善環境保護工作制度,帶動民眾廣泛參與環保實踐;經常舉辦環境污染案例聽證會,加強環境案件的社會影響;加強輿論宣傳,強化環境意識。新聞媒體對綠色產品類的廣告予以優惠,政府部門應該帶頭使用綠色產品;增加環保投入,加快信息自動化建設,并定期公布環境質量狀況等等。
6.法律保障:完善環保法律體系
為了防治污染,保護環境,我國自20世紀80年代以后,制定了4部環境法律,8部資源管理法律、20多項環境資源管理行政法規、260多項環境標準,初步形成了環境資源保護的法律體系框架。然而,現行環保法律的立法觀念還局限于“污染治理”的思維模式上,對于廢物的回收利用認識含糊,執行上居于從屬次要位置,這和循環經濟的理念是背道而馳的。循環經濟將對廢棄物進行被動的“末端處理”代之以在生產和消費的源頭控制廢物產生的“管端預防”為主,配合廢物回收再利用和減量化的方法,從而形成一整套系統的以避免廢物產生為特征的機制。所以,應該盡快對現行的環保法律進行系統的修改,以“減量化”、“再利用”和“再循環”原則為指導,促使環保法律成為循環經濟建立的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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